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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論語·鄉(xiāng)黨篇第十》第25章-第27章:式負版者,正立執(zhí)綏,山雉時哉:解碼孔子對人間、自我與天地的三種態(tài)度


《鄉(xiāng)黨篇》的結尾三章,為我們呈現(xiàn)了孔子精神世界的三級跳
第一跳,是面向人間的——他對喪者、盲人、甚至一個背負國家文書的小吏,都報以最深切的悲憫與尊重(見齊衰者,雖狎,必變)。
第二跳,是轉向自我的——即使在無人看見的車廂里,他依然正立執(zhí)綏,保持極致的自律(車中不內顧,不疾言)。
最后一跳,是仰望天地的——當他看到山梁上警覺飛走的野雞時,一生的堅持瞬間豁然開朗,化作一聲時哉時哉的千古長嘆。
這是一條從同情,到自律,最終抵達智慧巔峰的修心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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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主講人:Miss Liang

 

原文10.25見齊衰者,雖狎,必變。見冕者與瞽者,雖褻,必以貌。兇服者式之。式負版者。有盛饌,必變色而作。迅雷風烈,必變。

【譯文】孔子)見到穿喪服的人,即便是平日親近的人,也必定改變神色以示哀悼。見到戴禮帽的人和盲人,即便是常相見的人,也必定以禮相待。乘車時遇見穿喪服的人,會俯身憑軾致禮。同樣對背負國家圖籍的人也會行軾禮。做客時遇到豐盛的筵席,必定神色鄭重地起身致謝。遇到疾雷狂風,必定改變神色以示對天命的敬畏。

【解釋】本章中負版者究竟指什么人,歷來有爭議。現(xiàn)在一般認為負版者指背負國家圖籍的人。因春秋時期無紙,以木版作畫,稱

孔子對齊衰者冕者與瞽者兇服者負版者動容貌、正顏色的解讀,大家可以參見《子罕篇》9.10。一言以蔽之,就是孔子尊重所有值得尊重的人,并不只是簡單的尊尊者或同情弱者。

有盛饌,必變色而作。夫子朱熹說,敬主人之禮,非以其饌也。主人準備了豐盛的飯食,自然是表達待客的熱情,客人變色而作是表達謝意的禮貌,人之常情。

在人們對自然知之甚少的古代,迅雷烈風大概就代表著天怒,這是大事。《禮記·玉藻》中說:若有疾風、迅雷、甚雨,則必變,雖夜必興,衣服冠而坐。這里描寫的更具體,也更體現(xiàn)內心的忐忑不安。這就是孔子說的畏天命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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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10.26升車,必正立,執(zhí)綏。車中不內顧,不疾言,不親指。

【譯文】登車時,必定端正站立,手挽綏帶以求安穩(wěn)。在車中不回頭張望,不高聲急語,不伸手指示方向。

解釋本章記錄孔子乘車時的表現(xiàn)。

正式解讀之前,我們先來了解兩個知識背景。一、車馬在當時屬奢侈品,是財富的象征更是身份的象征,并非一般人家可有;二、雖非公共交通工具,但乘車人的表現(xiàn),路人可以看得一清二楚,并無任何遮攔。

了解了以上兩點,我們就知道,乘車的表現(xiàn),就是一個貴族在公開場合的表現(xiàn),孔子的所作所為自然都是合于禮。

升車,必正立,執(zhí)綏。表現(xiàn)的是孔子的恭肅和穩(wěn)重。當然,也如《論語正義》所說綏系于車中,人將升車,援之以上。所以執(zhí)綏者,防有攀陟傾跌。這側面也反映了孔子對安全的注意。

古時的車并沒有座,乘車是立于車中。人立車中,馬行路上,在行人的眼光看來,屬于高高在上的。我們再看此時孔子的表現(xiàn):

不內顧,漢朝有人解讀說車中不內顧者,前視不過衡軛,傍視不過輢轂。簡單說就是目視有個范圍,給人的感覺既不輕浮又不高傲。

不疾言,很多人解急速,整句為不很快地說話。這似乎有不妥,人站在馬車上不很快地說話怎么就算合于禮呢?《荀子·勸學》中有句:順風而呼,聲非加疾也,而聞者彰。此處的意思是聲音宏大,這個意思倒是合于不疾言,就是你站在馬車上,不要高聲說話,這是禮制的要求。

不親指,這三個字解起來有點麻煩,大部分的意見是沒有實意,不親指就是不指。也有人說不親指就是不指揮駕車的人,想到這種譯法的,估計是車技不好的人開車時被人指揮出了陰影。《?禮記·曲禮》?上說車上不妄指,就是說乘車時不隨便亂指。所以極可能是字之誤。

大家可以想象一下,如果有人,高高站在奢侈的馬車上,左顧右盼,隨意指點,高聲喧嘩,這會給別人一種什么樣的感覺?理解了這一點,就理解了本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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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10.27色斯舉矣,翔而后集。曰:山梁雌雉,時哉!時哉!子路共之,三嗅而作。

【譯文】(孔子與弟子行于山間)野雞見人神色不善便振翅飛起,盤旋良久才落回聚集處。孔子感嘆:山梁上的雌雉,懂得時宜啊!懂得時宜啊!子路向它們拱手致意,野雞數(shù)次振翅審視后飛向遠方。

解釋自古以來,本章異解甚多,都沒有滿意的解讀,多認為必有闕文,不可強為之說。宏觀來看,山梁雌雉,時哉時哉!當屬本章核心,本質上極類子在川上曰:逝者如斯夫!不舍晝夜。’” 都是孔子觸景生情之語。

山梁雌雉,時哉時哉!可能是《詩經》上的逸詩,也可能是孔子之語,具體不可考,但顯然是贊美野雞懂得其時。

野雞懂得其時指什么呢?有人說是言雉之飲啄得其時。只指吃喝,這個理解怕有點淺薄。有人說是雖雉之微,尚能知時,在此僻所,逍遙自得,嘆人或不能然也。這個深度夠,但道家的味道太重,怕也不是孔子的本意。

結合色斯舉矣,翔而后集。來看,孔子應該是在贊美野雞知道躲避危險。雉之知其時,恰如人之危邦不入,亂邦不居。(《泰伯篇》8.13

一般都把首句色斯舉矣,解為人的臉色一動,所以野雉翔而后集,這個怕是不準確。只要有人打擾,野雞都會飛,野雞害怕的是人的動作,臉色舉不舉,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計。

緣于此,我色斯舉矣譯為野雞的色斯舉,就是野雞一旦感覺害怕,馬上就會顯示出驚恐;一旦顯示出驚恐,馬上就飛走,絕無遲疑。此處野雞的驚恐之色意為

子路共之,三嗅而作中,取,意即拱手示敬;,音桔,意即鳥展雙翅。

老師夸贊雉雞知時,所以子路拱手示敬,表示愿意向雉雞學習。雉雞當然是看不懂恭敬之色的,看到拱手作揖的動作,以為有危險,所以拍了拍翅膀,逃掉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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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5必變,是對人間苦難的共情力;
10.26不內顧,是無人處的自律力;
10.27時哉,是順應自然的洞察力。
這三章由外而內,由人及天,層層遞進,完美收官。它告訴我們:孔子所遵循的,絕非繁瑣的教條,其最終目的,是為了錘煉一顆敏感、莊重、智慧的仁心,從而能夠更好地體恤他人、約束自我,并最終與天地萬物和諧共鳴。那山梁雌雉的飛翔與駐足,便是對孔子一生用之則行,舍之則藏處世哲學最生動、最詩意的加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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